2004 年 8 月 9 日,Google 和 Yahoo 簽下和解協議。Google 發給 Yahoo 270 萬股 A 類普通股,換來一項永久授權。官司是 Yahoo 旗下的 Overture 在 2002 年 4 月提出的,主張 Google 的廣告服務侵犯它 2001 年 7 月取得的美國第 6,269,361 號專利。
Overture 的前身叫 GoTo.com,是創業家葛洛斯(Bill Gross)在 Idealab 孵化的公司。1998 年 2 月,它讓廣告主針對特定搜尋字競標排名,誰出價高,誰就排在前面。Google 2000 年 10 月推出的 AdWords,起初還按每千次曝光成本(Cost Per Mille, CPM)計價,每千次 10 到 15 美元。2002 年 2 月,Google 改推按點擊付費的 AdWords Select。兩個月後,Overture 告上法院。
官司打到第二年,原告換了老闆。2003 年 10 月,Overture 最大的客戶 Yahoo 以 16.3 億美元把它買下。到了 2004 年夏天,Google 正準備公開發行股票,手上同時還有一筆和 Yahoo 的認股權證爭議。繼續打,結果未知,官司會跟著公司一起上市;和解,就要把自己的股票交給最大的對手。Google 選了後者,一次了結兩件爭議。
Google 選擇付股票了事,沒有一路打到底。回頭看,這筆約 2 億美元的和解費,和這台機器後來每年兩千多億美元的收入相比,小得幾乎看不見。
Overture 賣排名,Google 賣點擊機率
同樣是競標關鍵字,兩家對「誰該排第一」的答案不一樣。
Overture 的規則很直接:廣告依出價高低排列,點一次付一次自己的出價。經濟學家艾德曼(Benjamin Edelman)、歐斯特洛夫斯基(Michael Ostrovsky)與施瓦茲(Michael Schwarz)後來指出,這種第一價格的設計很不穩定。出價可以隨時更改,兩家廣告主會輪流把對方擠下去,價格一路震盪,廣告主還得花錢買出價機器人。
Google 的 AdWords Select 改了兩件事。第一,得標者付的是「剛好贏過下一名」的價格,不是自己的出價。第二,排名看的不只是出價,還要乘上 Google 預估的點擊率(Click-Through Rate, CTR)。道理很簡單:Google 只在使用者點擊時收錢,出價再高、沒人點,平台一毛也收不到。艾德曼三人把這套規則稱為廣義第二價格拍賣(Generalized Second-Price Auction, GSP)。Yahoo 與 Overture 後來也改採第二價格,只是仍按出價排名。
2002 年 5 月,柏克萊經濟學家范里安(Hal Varian)加入 Google。依《連線》雜誌作者李維(Steven Levy)的報導,執行長施密特(Eric Schmidt)給他的第一個題目是:「何不看看我們的廣告拍賣?」這套拍賣是早期員工維奇(Eric Veach)與卡曼加(Salar Kamangar)做出來的。幾週後范里安回報:「太神奇了!你們設計出了一套完美的拍賣。」(譯文)
2025 年 Alphabet 三種廣告收入
二十多年後,這套拍賣撐起的搜尋收入,是 YouTube 廣告的 5.6 倍。看影片的人有的是時間,打字搜尋的人有的是需求。Google 2025 年說它每年處理超過 5 兆次搜尋,換算下來,每次搜尋平均帶來的收入不到 4.5 美分。一句話幾美分,乘上 5 兆次,就是全世界最賺錢的廣告生意。
廣義第二價格拍賣:出價最高的人,可能排最後
本書第 21 章談過機制設計:規則怎麼寫,決定參與者怎麼出價。GSP 的規則可以寫成兩行:
實付單價 = 下一名的排名分數 ÷ 自己的預估點擊率
| 廣告主 | 出價(元) | 點擊率 | 排名分數 | 名次 | 每次點擊實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B | 25 | 3% | 0.75 | 1 | 21.33 |
| C | 32 | 2% | 0.64 | 2 | 20.00 |
| A | 40 | 1% | 0.40 | 3 | 5.00(底價) |
A 出價最高,卻排第三。若照 Overture 的規則讓 A 排第一、付自己的出價,每千次曝光收 400 元;讓 B 排第一,每千次曝光收約 640 元。平台按「每次曝光的期望收入」排序,順便逼廣告主把廣告寫得讓人想點。艾德曼三人也證明,GSP 下照實出價通常不是最佳策略,它和教科書上的維克里-克拉克-格羅夫斯拍賣(Vickrey-Clarke-Groves Auction, VCG)並不相同。表中數字為教學假設,並假設各名次點擊率相同。
買下入口:一年兩百億美元的那一格
拍賣決定誰排第一,預設位置決定問題先送到誰手上。
點擊拍賣再精巧,前提是使用者先把問題打進 Google。2024 年 8 月 5 日,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院法官梅塔(Amit Mehta)在司法部控告 Google 的案子裡寫道:「Google 是壟斷者,而且它的行為就是為了維持壟斷。」(譯文,美聯社)美聯社報導,Google 2021 年為取得各瀏覽器與手機的預設搜尋位置,花了超過 260 億美元;2022 年付給 Apple 的金額估計約 200 億美元,比 2020 年翻倍。
最後一句把兩幕接了起來。拍賣規則決定廣告主之間怎麼分價格,預設位置決定廣告主還有沒有別的地方可去。2025 年 9 月 2 日,梅塔公布救濟措施:Google 不必出售 Chrome 瀏覽器,也不必剝離 Android;但不得簽訂或維持搜尋、Chrome 與人工智慧(Artificial Intelligence, AI)產品的排他性經銷合約,預設合約每次以一年為限,並須向符合資格的競爭者提供部分搜尋資料。付錢買預設位置本身仍然允許。梅塔的理由是,切斷 Google 的付款「幾乎必然造成重大、某些情況下是致命的下游傷害」。(譯文)
- 2002/2AdWords Select 改按點擊付費,排名看出價乘點擊率
- 2004/8以 270 萬股和解 Overture 專利訴訟
- 2024/8梅塔判決 Google 違法維持搜尋壟斷
- 2025/9救濟判決:禁排他合約,准許付費預設
2026 年 1 月,Google 對最終判決提起上訴,並申請暫緩部分措施;2 月,司法部與各州檢察長也提起上訴。
一次點擊值多少:轉換率乘上顧客價值
廣告主出價的上限,是這次點擊帶來的期望利潤:
每筆訂單賺 2,000 元、轉換率 2%,每次點擊最多值 40 元;轉換率提高到 3%,上限就變成 60 元。搜尋字裡的購買意圖(Purchase Intent)越明確,轉換率越高,廣告主願付的價格就越高。一小時影片的觀眾可能也有興趣,但多半還沒準備掏錢。同樣的算法也能拿來看預設位置:只要經過那一格的搜尋,期望廣告收入高過付給 Apple 的錢,這筆錢就值得付。
人性:沒人改的那個設定
預設位置為什麼值兩百億美元?答案藏在行為經濟學最穩定的發現之一:預設選項效應(Default Effect)。人面對預先勾好的選項,多半就照著用。強森(Eric J. Johnson)與古德斯坦(Daniel G. Goldstein)2004 年在《移植》期刊發表的研究發現,器官捐贈預設「同意」的國家與預設「不同意」的國家,實際同意率相差將近 60 個百分點;網路實驗裡,預設同意組的捐贈率約是預設不同意組的兩倍。
手機的搜尋設定也一樣。換搜尋引擎只要幾秒鐘,但要先知道設定在哪裡、要先覺得值得換。梅塔寫的「許多使用者就是一直用預設的搜尋引擎」,說的就是這種力量。本書第 5 章的健身房自動續約,是同一種力量用在扣款上:什麼都不做的人,替設計者付了帳。
使用者懶得改的那個設定,是全世界最貴的一格地段。
廣告主那一側也有自己的弱點。關鍵字是一次一次即時競價,對手加價,自己就想跟上,很容易出現第 21 章談過的競價狂熱。廣告主若高估自己的轉換率,就是過度自信。每一次點擊只差幾塊錢,一個月加總起來,就可能把毛利吃光。
台灣:影音廣告總額已超過關鍵字
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的報告顯示,2025 年台灣數位廣告量 661.77 億元,關鍵字廣告 167.2 億元、約占 25%;影音廣告 199.64 億元、占 30.17%,首度超過展示型廣告。總額上,台灣廣告主花在影音的錢已經比關鍵字多。這和本章的標題並不衝突:影音買的是大量注意力,用來建立品牌;關鍵字買的是少量、但已經舉手的需求。一個比總額,一個比每位觀眾離掏錢有多近。
下關鍵字廣告的順序,應該是先算轉換率乘上每位顧客的毛利,得出點擊上限,再看平台建議的出價。第 21 章的 3G 執照是共同價值,大家都在猜同一個市場;關鍵字點擊的價值則因店而異,取決於每家自己的轉換率和毛利。贏家的詛咒在這裡比較輕,真正的陷阱是不知道自己的數字。
入口也在移動。皮尤研究中心分析 900 位美國成年人 2025 年 3 月的瀏覽紀錄,出現 AI 摘要的搜尋頁,使用者點擊傳統結果連結的比例是 8%,沒有摘要時是 15%。本書第 19 章談過事實標準:有網路效應的市場,贏家拿走大部分。搜尋入口也是一種標準,問題先被誰回答,廣告預算就往誰那裡移動。
內行人看搜尋廣告的三個問題
這次點擊值多少?
轉換率乘上每位顧客的貢獻毛利,就是出價上限。先算自己的數字,再看平台的建議出價。
排名是誰決定的?
GSP 看出價乘點擊率,付的是下一名的價格。廣告寫得讓人想點,可以用更低的價格排到更前面。
入口在誰手上?
預設位置決定問題先送到誰手上。看平台的護城河,先看它每年付多少錢買入口,以及法院和 AI 正在怎麼改變這個入口。
影片賣的是你的時間,搜尋賣的是你的決定;決定越接近掏錢的那一刻,那一句話就越值錢。
本章學習設計
- 能用廣義第二價格拍賣的規則,計算關鍵字廣告的排名與實付點擊價格。
- 能用轉換率與顧客價值,推算關鍵字的出價上限,並說明購買意圖為何讓搜尋廣告單價較高。
- 能用預設選項效應,解釋預設搜尋位置的經濟價值,以及反壟斷救濟措施的取捨。
- 廣義第二價格拍賣Generalized Second-Price Auction, GSP
- 多個廣告位置同時拍賣,依排名分數排序,每位得標者支付剛好維持名次的價格。Google 2002 年採用,Yahoo 與 Overture 隨後跟進。
- 每次點擊成本Cost Per Click, CPC
- 廣告主為每一次點擊實際支付的價格。對比每千次曝光成本(CPM),風險由平台與廣告主分擔的方式不同。
- 轉換率Conversion Rate
- 點擊廣告的人當中,最後完成購買或預約的比例。是推算出價上限的關鍵變數。
- 購買意圖Purchase Intent
- 消費者準備購買的明確程度。搜尋字直接說出需求,意圖通常比觀看影片時更明確。
- 預設選項效應Default Effect
- 人傾向接受預先設定好的選項,即使改變的成本很低。預設搜尋引擎、自動續約、退休金自動加入都是例子。
一家冷氣行投放「冷氣維修 今天到府」關鍵字。每完成一筆維修,貢獻毛利 1,800 元,目前平均每次點擊實付 55 元。
(1)轉換率 4% 與 2.5% 時,每次點擊的出價上限各是多少?(2)每月 1,000 次點擊,兩種轉換率下的廣告淨貢獻各是多少?(3)若三成顧客會回來簽年度保養,使每位顧客的平均貢獻毛利提高到 2,400 元,轉換率 2.5% 時的上限變成多少?
參考解答
(1)4%:1,800 × 4% = 72 元;2.5%:1,800 × 2.5% = 45 元。(2)4%:40 筆 × 1,800 = 72,000 元,減廣告費 55,000 元,淨貢獻 17,000 元;2.5%:25 筆 × 1,800 = 45,000 元,淨貢獻 −10,000 元。(3)2,400 × 2.5% = 60 元,仍高於 55 元。結論:同一個點擊價格,轉換率差 1.5 個百分點,就從賺錢變虧錢;把顧客價值算完整,也會改變答案。數字為教學假設,已用 Python 驗算。
- Overture 按出價排名,Google 按出價乘點擊率排名。對使用者、廣告主、平台三方,哪一種規則比較好?各舉一個理由。
- 梅塔法官禁止排他合約,卻准許 Google 繼續付錢買預設位置。如果你是 Apple、Bing 或一家新創 AI 搜尋公司,這個判決對你有利還是不利?
- 台灣影音廣告總額已超過關鍵字廣告。這是否表示「搜尋比影片值錢」的說法過時了?請從總額與單價兩個角度討論。
全班分三組,各拿一份角色卡。廣告主組先寫下出價(5 分鐘),平台組依 GSP 規則排名、計算每家實付價格(10 分鐘),最後比較若改用「只看出價」的規則,平台收入與廣告主利潤如何改變(5 分鐘)。
冷氣行
每筆維修毛利 1,800 元,轉換率 4%,廣告文案普通,點擊率 2%。目標:不虧錢排進前兩名。
家電連鎖
每筆毛利 1,200 元,轉換率 3%,品牌知名,點擊率 3%。目標:搶第一名,但月預算有上限。
搜尋平台
只在點擊時收錢,每次點擊底價 5 元。目標:每千次曝光收入最高,又不讓使用者覺得廣告沒用。
參考資料
- Google Inc., Form 10-Q(2004 年第二季;2004/8/9 與 Yahoo 和解、2,700,000 股、Overture 2002 年 4 月起訴、美國專利第 6,269,361 號)
- Google Inc., 2004 年第三季財報新聞稿(Form 8-K Exhibit 99.1;和解非現金費用 2.01 億美元)
- Alphabet Inc., Form 10-K(2025 會計年度;司法部案上訴進度);bullfincher,Alphabet revenue by segment(2024–2025 收入類型);Alphabet 2025 年第四季財報新聞稿
- Edelman, B., Ostrovsky, M. & Schwarz, M. Internet Advertising and the Generalized Second-Price Auction(工作論文版;正式刊於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, 2007)
- Levy, S.,Secret of Googlenomics,Wired(2009/5;鏡像頁)
- Wikipedia,Yahoo Native(GoTo.com 1998 年 2 月按點擊競價、2001 年更名 Overture、2003 年 Yahoo 以 16.3 億美元收購)
- InternetNews,Google Launches Self-Service Ad Program(2000/10/23);Search Engine Land,Google AdWords Turns 15
- Associated Press(GPB 轉載),Google loses massive antitrust case over its search dominance(2024/8/5)
- AdExchanger,Noteworthy nuggets from the 286-page search antitrust ruling against Google
- iClarified,救濟措施判決整理(2025/9/3);Tech Policy Press(2025/9/2);MacRumors,Google 上訴(2026/5/22)
- Search Engine Land,Google now sees more than 5 trillion searches per year(2025)
- Johnson, E. J. & Goldstein, D. G. (2004). Defaults and Donation Decisions. Transplantation 78(12)
- Pew Research Center,Google users are less likely to click on links when an AI summary appears in the results(2025/7/22)
- 數位時代,2025 台灣數位廣告量報告:661 億市場進入高原期(DMA 數據)
理論透鏡①的出價與點擊率、理論透鏡②與計算練習的毛利和轉換率皆為教學假設;GSP 試算假設各名次點擊率相同,實際拍賣的品質分數另含廣告相關性與到達頁品質等因素。「每次搜尋不到 4.5 美分」以 2025 年「搜尋與其他」收入除以 Google 自述的每年超過 5 兆次搜尋粗估,兩者口徑不同,只供感受量級。搜尋與 YouTube 的比較是總收入,未扣除流量取得成本與創作者分潤,也未換算成每小時觀看的收入。預設位置付款金額出自 2024 年判決,Apple 的 200 億美元為判決所述 2022 年估計值。器官捐贈研究為行為研究,用來說明預設選項效應,與搜尋市場的實際切換率不同。截至本章寫作時,Google 搜尋案仍在上訴中。文中英文引文皆為作者譯文。本章為教學解說,不構成投資建議。韓千山,輔仁大學金融與國際企業學系教授,CFA、CFP。